自然人是否可以办理临时纳税人
留言时间:2020-11-1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自然人使用4.5吨以下小货车,进行运输业务,由于是偶然发生,目前电子税务局可以进行自然人代开票增值税普票业务,需要交纳1%增值税。那是否可以申请临时纳税人资格,享受按月10万元以内免交增值税税收优惠。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上,根据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而自然人通过浙江电子税局注册后,反而无法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但是申请办理临时纳税人税务登记,无人审批。浙江税务这种做法是否不妥当。
附件
微信截图_20201113095503.png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20-11-13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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