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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留言时间:2019-03-30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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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04-02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浙地税一[2001]12号)第三条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情况建议联系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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