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企业现在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了?
发布时间:2020-12-16 15: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1.问:杭州的企业现在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一、自2020年10月28日起,在杭州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称“新办纳税人”)中开展专票电子化试点,试点纳税人范围由杭州市税务局确定,受票范围为杭州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自2020年11月1日起,杭州市试点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受票范围,扩至浙江省税务局和宁波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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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自2020年10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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