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浙江  >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 员工的车公司用来出差,那出差的油费之类的能不能报销,能不能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怎么处理以求达到合法的税前扣除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 员工的车公司用来出差,那出差的油费之类的能不能报销,能不能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怎么处理以求达到合法的税前扣除

私车公用

留言时间:2019-10-11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员工的车公司用来出差,那出差的油费之类的能不能报销,能不能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怎么处理以求达到合法的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10-12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

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