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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电影院爆米花增值税问题

电影院爆米花增值税问题

留言时间:2019-10-30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根据2019年9月16日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十二条、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于,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请问,电影院里现场制作的爆米花是不是可以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10-31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

  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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