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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家具行业的税率

09-30 家具行业的税率 我要评论

家具行业的税率

留言时间:2019-12-25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1.家具销售应税增值税率

2.家具销售普通发票税率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12-26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

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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