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的行为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4-28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
我司投资5000万到政府的平台公司(纯资金投资,无股权)。政府平台公司进行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土地公开招拍挂后,国土局将招拍挂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支付给政府平台公司。政府平台公司将土地出让金按固定比例返还给我们公司。如果从政府平台公司取得返还资金,我司取得的返还款基于政府招拍挂的价格,我司自负盈亏。若我司取得返还款超过我司投入的5000万,超过部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4-28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需要根据具体投资协议进行判断,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确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