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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自然人销售二手机械设备涉及哪些税费?

自然人销售二手机械设备涉及哪些税费?

留言时间:2021-03-09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请问,自然人销售二手机械设备,要缴哪些税费,税率是多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3-15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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