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稽二公〔2021〕第12号
义乌市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8XXXE5E86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处〔2021〕68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处〔2021〕68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