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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抖音主播提现个人所得税处理

抖音提现纳税

留言时间:2021-06-04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加入抖音公会,主播在抖音平台所提现的金额,是否已经在抖音平台代扣代缴过个税,公司要不要给主播再代扣代缴个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6-08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6〕602号)规定: 三、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

  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规定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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