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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合伙企业能不能享受“六税二费”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合伙企业能不能享受“六税二费”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留言时间:2022-04-12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合伙企业能不能享受“六税二费”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符合请问下需要什么条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4-14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22〕4号)规定: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的,则根据设立时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来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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