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水电气合同交不交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2-08-04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买卖合同的税率是价款的万分之三,《民法典》中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中“第九章买卖合同”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两个类型合同
问题: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8-0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列明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