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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公司给业务员购买公共保额保险是否需计缴个税

公司给业务员购买公共保额保险是否需计缴个税

留言时间:2022-08-25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公司给业务员购买补充保险是需计缴个税的,但我们公司给业务员购买的保险是公共保额保险,对应的保险费无法拆分至每个人多少金额,这种是否可以不计缴个税。

例:100个业务员共同投保特需金保险费1万元,发生意外或医疗,从1万元的保险额度内支付。人员也随着增减入离职变动,但保险额度不变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8-25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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