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是不动产取得一种方式吗?
留言时间:2022-09-05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二条,取得方式包括租入的固定资产吗?
转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是否可以采用简易征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9-07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转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