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税务温馨提示:请依法如实缴纳车船税
发布时间:2023-01-06 15: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经大数据比对,发现我市部分挂车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车船税,请您于2023年1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履行纳税义务并缴纳滞纳金。
一、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或支付宝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小程序办理。
第一步:在微信搜索“湖南税务”公众号,或在支付宝搜索“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小程序,点击进入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点击主页右下角“我的”找到登陆界面,点击登陆或完成新用户注册后点击登陆。
第三步:点击主页“快捷申报”图标,再点击“车船税申报”,阅读申报攻略后根据提示据实填好各项信息并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您可以选择系统自动带出的车辆信息,也可以自行添加。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完成车船税申报并缴款。
二、本人携带身份证、挂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选择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请您选择以上任一方式尽快申报车船税并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对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行为,我局将根据车船税法及征管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如有疑问,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感谢您的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