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76128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 2022-09-27 16: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成都国际职教城高规格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7612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国家为支持教育行业发展,已出台一批税收优惠政策。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非营利性的学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学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规定: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等。
为确保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理解到位、执行到位,市税务局将全面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鉴于按照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高度集中,市一级没有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除不折不扣落实已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市税务局还将广泛听取纳税人涉税诉求,并通过政策落实反馈机制等渠道积极向上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