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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税务局:关于送达莆田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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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莆田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16时58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莆田市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07438269700):

  我局于2022年07月21日对你公司做出《税务事项通知书》(仙税二通〔2022〕0601号、0602号),由于你公司失联,以致该文书无法以直接、邮寄、留置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仙游县鲤南镇八二五南街535号5楼办公室)

  电话:0594-6733791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仙税二通〔2022〕0601号、0602号)

  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10月28日

税务事项通知书

仙税二通〔2022〕0601号

莆田市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07438269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有关规定。你(单位)“山中豪园”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到仙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手续,并报送以下材料:

  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其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分局、所)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3、转让房地产方面主要资料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购销合同样本(分房产类型)、房管部门网签系统的项目楼盘数据清册及销售情况清册、公共配套设施移交文书、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有关的证明等相关资料。

  4、项目开发建设方面主要资料

  土地出(转)让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书、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规划设计图(总平面布置图)、工程合同及结算文书、甲供材料供货合同及结算文书、综合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总产权登记证(产权初始登记文书)、测绘报告(房屋实地勘丈成果图册)、房屋分户(室)面积测绘明细表、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成本和费用相关的证明资料。

  5、房地产开发项目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缴纳情况。

  6、企业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及相关资料。

  7、其他与项目清算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07月21日

税务事项通知书

仙税二通〔2022〕0602号

莆田市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07438269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有关规定。你(单位)“龙仙购物广场”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到仙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手续,并报送以下材料:

  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其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分局、所)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3、转让房地产方面主要资料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购销合同样本(分房产类型)、房管部门网签系统的项目楼盘数据清册及销售情况清册、公共配套设施移交文书、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有关的证明等相关资料。

  4、项目开发建设方面主要资料

  土地出(转)让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书、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规划设计图(总平面布置图)、工程合同及结算文书、甲供材料供货合同及结算文书、综合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总产权登记证(产权初始登记文书)、测绘报告(房屋实地勘丈成果图册)、房屋分户(室)面积测绘明细表、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成本和费用相关的证明资料。

  5、房地产开发项目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缴纳情况。

  6、企业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及相关资料。

  7、其他与项目清算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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