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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广州市某生物科技公司暂估成本无发票被税务稽查罚款1千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CXW54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XW54

法定代表人: 陈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513023********675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35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8年、2019年期间暂估库存商品入账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入账,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70,000.00元,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86,839.30元,至今未作纳税调整。我局对你单位上述“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你单位未能在限期内改正。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2-2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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