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会市***不锈钢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7614841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L07***41
法定代表人: 吴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622********435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肇税二稽 罚 〔2022〕 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厂在检查所属期间存在账外经营取得营业收入,且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应纳税费。经检查,检查人员在你厂的经营场所发现4张收据,开具时间为2020年1月,内容均为不锈钢废料款,合计金额215,830.00元,经进一步核实确认,上述4张收据合计取得销售收入215,830.00元(含税)为你厂在2020年1月清理车间不锈钢废料的销售收入,但没有依法申报纳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2号)第六条及附件《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5点的规定,你厂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少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属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厂处于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13,035.75元【计算过程:(增值税24,830.00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241.50元)×50%】。
罚款金额(万元): 1.3035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1-0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200MB2D02618B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200MB2D02618B
地方编码: 4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