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乐从税务分局公告送达事项告知书(广东***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1-17 17:03: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乐从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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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乐从税务分局于2021年12月21日对你(单位)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顺税乐税通〔2021〕47823 号),经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不能送达给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月21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乐从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将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乐从税务分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顺税乐税通〔2021〕478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