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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未按发票开具时间开具近1.3亿发票被罚款99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08385532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08385532

法定代表人: 宁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821********321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天税 罚 〔2022〕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发票开具时间开具128604365.35元的发票给开平市兴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作出罚款9900元的决定

罚款金额(万元): 0.9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1-1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6MB2D03995P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6MB2D03995P

地方编码: 4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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