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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税务局:清远市某五金铸造公司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税款的违法行为已超五年,税局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五金铸造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38313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59***8313

法定代表人: 陈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111********123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清税一稽 罚 〔2022〕 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在2011年至2017年向个体经营者收购废钢,但通过虚构业务,采取资金回流的方式,在与广东*****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无真实交易的情形下,取得广东*****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不含税金额合计32,481,795.50元,税额合计5,521,905.30元,价税合计38,003,700.80元;取得广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7份,发票不含税金额合计34,202,649.58元,税额合计 5,814,450.42元,价税合计40,017,1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60%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你公司在2015年12月2日之前存在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税款的违法行为已超五年,对2015年12月2日之前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你公司2016年、2017年因偷税造成少缴的增值税7,267,979.4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63,398.98元的处罚金额合计4,578,827.07元。

罚款金额(万元): 457.88270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3-25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3346D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3346D

地方编码: 4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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