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某某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9 17:03: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安某某:(纳税人识别号:3303***4170)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电白税南海局税通〔2021〕 4201号)(见附件)。
请你方及时到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南海税务分局办税大厅(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海城二路9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南海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电白税南海局税通〔2021〕4201号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南海税务分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