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乐从税务分局公告送达事项告知书(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发布时间:2021-12-03 17:05: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乐从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我局对已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条件的纳税人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现对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不能送达的414份《税务事项通知书》(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进行公告送达(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乐从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将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乐从税务分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