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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某信息技术公司取得近3400万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发票抵扣被税务稽查!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73729G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32***3729

法定代表人: 吕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71324********193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33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从个人购进服务,取得第三方上海忍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开具的33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31,981,131.13元,税额合计:1,918,868.87元,价税合计33,900,000.00元;货物名称:*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等(详见附件:广州晟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明细表)。经相关税务机关证实,上述337份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发票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其中2017年4月192,452.92元,2017年5月5,660.38元,2017年9月241,415.25元,2017年10月58,584.94元,2017年11月5,660.38元,2018年1月435,849.26元,2018年2月209,434.06元,2018年3月458,490.78元,2018年6月311,320.90元,至今未作进项转出处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从个人服务方取得第三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1,918,868.8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4,320.82元的行为是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分别为 959,434.44 元、 67,160.41 元,罚款合计1,026,594.8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2.65948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1-25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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