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海南  >  澄迈县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

澄迈县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2022年1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1-11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代某:(身份证号码:2201***00013)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限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本局已采用多种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予以公告(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你(单位)见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我局领取纸质件。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路36号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

2022年1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2022年2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1-11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李某某:(身份证号码:4600***150613)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限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本局已采用多种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予以公告(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你(单位)见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我局领取纸质件。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路36号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