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稽查局2022年度第七批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1 09:30 信息来源:七台河市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第七批次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二、检查年度
企业检查年度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个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式
根据《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适度。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2年9月19日-2022年10月10日)
由市局稽查局案源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开展自查,辅导企业参考《税收自查通用提纲》,在自查期限内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撰写《企业自查报告》,填好《随机抽查对象自查补税明细表》,督促企业按期缴纳自查应补税款。企业应在自查结束前将《企业自查报告》及《随机抽查对象自查补税明细表》加盖企业公章上报至案源管理部门存档,案源管理部门将自查税款录入“金税三期”系统作为稽查查补收入。
(二)重点检查阶段(2022年10月10日-11月10日)
自查结束后,对拒不开展自查或自查不到位的,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市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检查部门按照案源部门推送的重点稽查对象开展检查,保质保量的完成重点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依法实施检查,确保重点检查取得实效
1、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合理调配检查人员,加强查前辅导培训,明确检查重点、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等事项。
2、市局稽查局可对重点检查工作开展督导,对各检查组检查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对检查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责令重新检查。
3、对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威力,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附件一 随机抽查企业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9月15日
2022年第七批次双随机自查企业名单 | ||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1 | 91230900MA1BBG9J5F | 七台河市万宝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
2 | 91230921066076032M | 勃利县一点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
3 | 912309007418470490 | 七台河市鸿达驾驶员培训学校 |
4 | 91230900MA1BLH990K | 七台河市吉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 | 91230900352200954E | 七台河中联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6 | 91230900MA196XYKX4 | 七台河酒便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7 | 91230900772602431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 |
8 | 91230900681408852K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 |
9 | 91230900069188398D | 七台河市报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 | 91230900MA1B69UD31 | 七台河市银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 | 91230900MA18YXBL30 | 北京市燃气集团七台河有限公司 |
12 | 91230900MA1BQLCG50 | 七台河市众垚鑫商贸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稽查局2022年度第八批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1 09:34 信息来源:七台河市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第八批次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二、检查年度
企业检查年度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个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式
根据《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稽查局立案检查的方式,保证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适度。
四、时间安排
检查的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1月30日,市稽查局检查部门按照案源部门推送的重点稽查对象开展检查,保质保量的完成重点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依法实施检查,确保立案检查取得实效
1、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合理调配检查人员,加强查前辅导培训,明确检查重点、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等事项。
2、市局稽查局可对检查工作开展督导,对各检查组检查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对检查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责令重新检查。
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威力,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附件一 随机抽查企业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9月15日
2022年第八批次双随机自查企业名单 | ||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1 | 91230900MA196449XH | 七台河市岚泰运输有限公司 |
2 | 91230900MA1BX21786 | 七台河市吉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3 | 91230900746951494A | 七台河市龙海煤业有限公司 |
4 | 912309007860481958 | 七台河市鑫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