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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地税发[1998]3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专用发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09-29 冀地税发[1998]3号 我要评论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专用发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冀地税发[1998]3号

全文有效

河北省公路管理局、经营性公路公司: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专用发票的管理,现将《河北省高速公路专用发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清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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