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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粮财[2014]40号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的通知

09-29 冀粮财[2014]40号 我要评论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的通知

冀粮财[2014]40号

全文有效

2014年6月18日

各设区市粮食局,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直属企业: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国粮办财[2014]94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部分地方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政策通知到基层粮食企业,并主动与当地财政、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协助企业做好有关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退税等事宜。

  各地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财会审计处反馈,联系电话:0311-8581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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