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税务局2020年税收调查名单说明
鸡西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6.12
2020年全国税收调查企业名单由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两部分组成,由于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有重合,所以从调查类型看,主要分为仅抽样调查、仅重点调查、既是重点又是抽样调查三类。2020年全国税收调查名单已经初步确定,全部户数是70.6万户,其中,仅重点调查13.7万户、仅抽样调查44.6万户、既是重点又是抽样调查12.3万户。请按照要求时限反馈。
一、2020年税收调查名单组成
(一)抽样调查名单
2020年的抽样企业是以2019年采用非同比分层等距抽样方法得到的抽样企业为基础,在综合考虑抽样企业的可溯性、代表性,税收分析研究,全国调查能力等主、客观因素后进行微调并最终确定。对2020年已注销的抽样企业按照同行业、同地区、同规模进行等量替换,对2020年需要增加的抽样户数继续采用非同比分层等距抽样方法从全国增值税纳税人样本框中抽取补充。
(二)重点调查名单
2020年重点调查名单由2020年重点税源名单以及2019年纳入税收调查的其他重点调查名单组成。
二、2020年税收调查名单指标解释
(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指调查企业在金税三期系统中的18位社会信用代码,但是还有很少一部分企业没有进行三证合一,对这部分企业还是用15位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纳税人名称
指调查企业的名称。
(三)登记序号
金税三期核心征管中企业的登记序号,字段名称为DJXH。
(四)行业大类代码(名称)
按照2017年新版国标行业分类(GB T4754-2017)对调查企业进行行业划分,为了便于大家核实换户,名单中只下发行业大类代码和名称,不再展示4位的行业明细代码。行业大类代码是指行业明细代码的前2位。
(五)企业规模
以2019年企业增值税销售收入(应税销售收入、简易办法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免税销售收入之和)为标准划分行业规模,分为大、中、小微三类。代码对应关系依次为,1-大,2-中,3-小微。规模划分标准请参照下发名单中名称为《行业规模划分依据》的工作表。
(六)地区代码
由省级和区(县)级主管税务机关组成,可能会存在企业迁移导致代码变化未及时更新,地区代码供大家参考。
(七)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代码的对应关系为,0-仅重点调查,1-仅抽样调查,2-既是重点又是抽样调查。注意,反馈时不要把调查方式搞混。
(八)是否2020重点税源企业
是否2020重点税源企业指是否本省(市)2020年监控重点税源企业。对应关系为,0-否,1-是。
三、反馈名单注意事项(此处说明针对《2020年税收调查名单反馈表(XX省(市))》)
(一)换户注意事项
当下发名单中的企业不能被调查需要换户时,换户的要求是 “行业大类代码” “省级税务机关代码” “企业规模”一致即可,大家可以在备选名单中找同行业、同地区、同规模,进行替换。如果备选名单中没有可替换的企业,也可以在备选名单以外选取。为了便于样本推断总体,换户时需要保证调查方式不变,即“重点调查企业”换户后仍作为“重点调查企业”,“抽样调查企业”换户后仍作为“抽样调查企业”,“既是重点又是抽样调查企业”换户后仍作为“既是重点又是抽样调查企业”(注意信息表选项)。
(二)注意保证反馈名单的代码一致性
D、E、F、G列反馈时务必使用与下发名单表示一样意义的数字表示,为便于大家选择,避免出现错填,部分列次设置了“数据有效性”。
(三)反馈格式要求
请各单位在反馈时务必按照格式要求反馈纳入调查企业名单,严禁使用筛选模式。从往年反馈情况看,主要存在反馈“社会信用代码”字段有空格或乱码,请将“社会信用代码”字段设置为“文本格式”,即和下发名单一致。另外,还有反馈名单要求只写省级税务机关代码,但是还有单位写的地市代码。最后,请一定按照要求列次反馈,有的单位把调查方式代码反馈为行业代码,有的地方随意增加了列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