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1—2023年度 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1—2023年度 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1—2023年度 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第二批)的公告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22.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全省2021—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黑龙江省积善之家帮扶中心

2.黑龙江省九三惠康慈善基金会

3.黑龙江省医学发展基金会

4.黑龙江省志愿服务联合会

5.牡丹江市慈善会

6.鹤岗市东山区慈善会

7.大庆市巾帼向阳花志愿者协会

8.大庆市关爱退役军人慈善会

9.讷河市慈善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2年4月6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