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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地税发字[1995]第24号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应提未提的折旧以后年度可否补提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应提未提的折旧以后年度可否补提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字[1995]第24号

全文有效

1995年2月17日

  企业应按财务制度或税法规定计提而未提的折旧,税务机关在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提醒其予以调整。如果企业不愿调整,视为对权益的自动放弃,税务机关可以按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但是,这部分折旧以后年度不允许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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