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7]51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挖掘税源潜力,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1997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任务在1996年大幅度增收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增加,这在目前企业经济效益不佳,业户经营状况不好的情况下,完成全年任务是有很大难度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完成今年的收入计划还有很多有利的因素。一是有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二是个人所得税的提成政策不变,还将继续实行收入与奖励挂钩政策;三是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税源还有相当大的潜力和新的税源增长点;四是通过过去一段时间的征管实践,我们己摸索出一些好的经验和作法,征收工作已走上正轨,并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因此,我们要坚定信心,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挖掘税源潜力,确保今年收入计划的完成。今年在组织收入方面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重新测算制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在税收负担和具体操作上已不适应当前税收工作需要。市局拟从三月份起,组织人力,选择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业户进行典型调查,测算毛利率,制定一个税负合理、易于操作,方便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2、挖掘税源潜力,强化税收征管。市局拟与市电信局协调,制定对个人经营公用电话亭的税收管理办法;完善对大酒店、桑拿浴、歌舞厅工作的服务人员,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对个体医疗诊所、各大医院美容院美容服务人员、房屋出租者、社会力量办学,特别是对各类培训班、私立学校经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继续开展对个人经营的车辆挂靠到集体以上单位、个人承包公交及厂矿车辆的运营户清理检查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征税办法;加强对演出市场、广告市场、工程承包及涉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对一些帐目不健全,核算不真实,名为国营、集体,实为个体的企业,按个体工商户进行管理,加大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加强早晚市及零散税牧的征管。
3、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完成收入计划。今年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计划为3.92亿元,比上年实收增长25.24%。为保证完成全年收入计划,个人所得税仍将实行计划单列,单项考核,并继续实行收入计划与奖励挂钩,充分调动税务干部的积极性。各分局要结合自身情况,实行目标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一个早字,将收入计划层层分解,早安排,早落实,均衡入库。
二、抓好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征管改革
1、在个体工商户中试行建帐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布置,在全市营业税户中选择5%即1,000户进行建帐试点,试点的行业和标准为:饮食业、旅店业、建筑业从业人员在5人以上,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上的业户。通过试点,摸索经验,并积极稳妥地逐步推广。
2、继续完善个体税收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从3月份开始,组织起草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完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减税规定;规范残疾人、特困户减免税审批程序。
3、做好个体业户持卡纳税工作,加快银税卡的开发、研制。4月份,拟在市内部分税务所试运行银税卡纳税系统。5月份,全市开通使用,在此基础上,着手进行在郊县分局应用的可行性研究。
4、加快计算机技术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上的应用。抓住市局上小型机的有利时机,探索有效的征管方法,研制适应工作需要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积极推行法人支付与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强化税源监控。
三、组建个体地方税收税务代理机构,提高办税质量根据国家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行个体税收税务代理制度,市局将尽快组建税务代理机构,并及时与财政、工商、物价、国税等部门协调,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合理的收费标准。形成纳税人、代理办税机构、税务机关三方面制约机制,以便于协调征纳关系,提高办税质量,促进依法纳税,保护纳税人权益。提高税收征收工作透明度。
四、加强党员、干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做依法纳税的模范目前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一些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纳税,偷、逃税现象也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强烈不满。为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应从加强党员、干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入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为此,市局将与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把党员、干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纳入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带动广大纳税人自觉纳税,营造一个良好税收环境。
五、继续广泛深入的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大力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全体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是做好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基础。针对目前公民对税法知识知之甚少,纳税意识淡薄的现状,个人所得税的税法宣传要做到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坚持长年,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采取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对广大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教育。为了更好地在社会上创造纳税光荣氛围,市局拟在全市范围内评选"纳税工商户纳税状元",并登报表彰;各基层局要在适当时候组织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活动。力争通过税法宣传,大造声势,把我市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推向高潮。
六、搞好辅导,加强培训,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办税人员办税水平97年我们将针对地税个体征管人员从事个体税收时间短、业务生疏的现状,编写业务辅导手册,提高个体征管人员业务水平。在二季度举办两期以科(所)长、业务骨干为对象的个体税收业务培训班,以进一步推动征管工作,提高征管质量。为普及个人所得税税法知识和搞好法制教育,从四月份起各分局要逐步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办税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培训,以提高代扣质量,做好源泉控管工作。
七、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创造良好的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环境依法征税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做好征收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特别是征收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征收难度大,迫切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全社会要齐抓共管。为此,我们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密切加强与国税、工商、公安、司法、个体劳协、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我们己与市工商局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与银行、海关协调做好个人所得税源泉控管工作;与劳动、人事部门协调做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工作;与公安、司法部门协调做好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工作;与乡镇、街道协调做好零散税收的协税护税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对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特殊作用,共同抓好征管工作。
八、加强力量,确保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各基层局要在有关科室安排专人负责个人所得税税政管理,合理调配力量,充实征管队伍。有条 件的基层局,要在业户集中、市场密集的地区建立专业个体市场所,以利于强化个体税收征管。二是各基层局要尽快给税务所配备微机,以加快个体税收、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代化步伐,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三是考虑到个体税收税源零星分散,征管难度大、特别是对早晚市的征管工作时间长、强度高,设立个体税收征管人员津贴,以鼓励个体专管员作好典调、征收、稽查工作。四是为进一步调动从事个体税收、个人所得税征管人员的积极性,市局将筹措一定数量的经费主要用于奖励个人所得税、个体税收征管先进单位和有功人员;奖励先进扣缴单位和办税人员;支付制定个人所得税、个体税收各项征管制度调查经费及查处偷、抗税案件的办案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