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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税发[2004]197号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09-29 沈国税发[2004]197号 我要评论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沈国税发〔2004〕197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县(市)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更有效的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税务机关在信息化的支持下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纳税监控水平。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市局决定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全市的纳税评估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现纳税人“一户式”税收管理是信息资源整合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户式”税收管理的核心是将征管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等在数据层进行整合,将分散在各个不同系统、不同业务模块中的查询功能按照“一户式”的要求进行整理、筛选、归并,实现对纳税人信息 “一户式” 查询、管理和存储。“一户式”税收管理,是依托于现有的计算机网络信息,集征、管、查于一体,将多个应用系统所产生的涉税信息集中整合,按纳税人各项基础性信息进行个案分析、综合评述、个性化处理,通过网上实现面向任何一个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查询、处理并自动生成综合评价报告和等级评定结果。并对纳税人税收发展的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对纳税遵从纳税的状况给予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评估和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的全过程进行实时、有效、科学、严密的监控和控管。

  为了保证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纳税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原理,市局征收管理处负责全市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具体负责纳税评估的指导和协调,评估监控指标的设定,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重点评估指标参数的确定和发布及评估成果分析等。

  基层局综合业务科按照已设置的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的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纳税评估的组织协调,负责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对象,组织实施,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后分类处理,向相关部门反馈成果;稽核管理部门纳税评估实施人员负责运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确定具体约谈对象、实施约谈、举证和评定处理工作。

  二、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纳税评估的信息采集及指标体系设置

  (一)信息采集及加工

  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信息采集,要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原则。日常信息的采集涉及基层分局各个税收征收、管理岗位,信息来源于税务机关目前应用的CTAIS系统、金税工程、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以及其他应用系统所采集的涵盖日常征管全过程的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申报、征收、税务检查、违法违章、各类资格认定、减免退税申请、防伪税控抄报税、认证数据、出口退税审核等信息以及来自地税、工商、银行、海关、司法等外部管理部门的相关涉税信息。信息采集的数据基础应逐步从纳税人直接涉税信息扩大到相关财务信息,最终实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项数据信息的时时监控。

  信息的加工,是建立在人机结合基础上,对内部信息及外部交互信息等所有涉税信息集中整合,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采用数据模型计算方法,建立“一户式”纳税评估指标监控体系,确立评估项目。

  (二)建立“一户式”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项目

  “一户式”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以行业、登记注册类型、纳税规模、主营项目等作为分析参数,与历史同期进行比较,通过权值系数调整,确立评估项目。方法主要采用对比分析法,即将可比的若干涉税指标(绝对值或相对数指标)进行对比,计算差异,以便为进一步分析和评价纳税人纳税状况提供数据和指明方向。

  1、分析评估指标的设置:

  “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分析指标包括:

  (1)入库税款属性构成分析

  (2)分征收项目入库税款构成分析

  (3)入库税款种类构成分析

  (4)欠税变化分析

  (5)双定户代开发票对比分析

  (6)定率户代开发票对比分析

  (7)防伪税控发票限额对比分析

  (8)税款入库趋势分析

  (9)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增减变化分析

  (10)纳税人发票购票量变化分析

  (11)增值税零申报分析

  (12)“一窗式”比对数据分析

  (13)四种抵扣凭证申报数据分析

  (14)增值税负担率分析

  (15)增值税申报异常分析

  (16)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分析

  (17)抵扣手工版专用发票分析

  (18)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分析等。

  通过上述指标分析,可以对一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对税收发展态势进行科学预测,并对税收异常情况提出预先警示,从而提高纳税评估的准确性,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税源管理。

  2、数据评估分析指标的含义:

  (1)入库税款税款属性构成分析:

  分年度按税款属性分析入库税款构成,并且实现用饼状图的形式直接显示其构成。通过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纳税人一般申报、零散税收、查补税款、预收税款、行为罚款、提退税款等方面的入库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2)分征收项目入库税款构成分析:

  分年度按征收项目分析入库税款构成,并且实现用饼状图的形式直接显示其构成。通过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纳税人各税种入库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3)入库税款税款种类构成分析:

  分年度按税款种类分析入库税款构成,并且实现用饼状图的形式直接显示其构成。通过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纳税人正税、滞纳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其他税款等方面的入库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4)欠税变化分析:

  分年度分析欠税税款构成,并且实现用折线图的形式直接显示其构成。通过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纳税人正税、滞纳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其他税款等方面的欠税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5)定率户代开发票发票对比分析:

  对征收方式采用“定率征收”的各类纳税人,通过对其申报销售额与同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对比分析,了解该纳税人代开发票后,是否如实申报,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

  (6)双定户代开发票发票对比分析:

  对征收方式采用“定额征收”的各类纳税人,通过对其申报销售额与同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对比分析,了解该纳税人代开发票后,是否如实申报,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

  (7)防伪税控发票限额对比分析:

  通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信息进行分析,填开发票是否连续、顶额填开,分析是否有虚开发票迹象,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数据取自金税工程稽核系统数据。)

  (8)税款入库趋势分析:

  对前期各月入库税款总额、各税种数额变化以折线形式,通过一定数据模型计算,对入库税款总体趋势作以评述,并对下期税款入库情况作出预测,为纳税评估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9)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增减变化分析:

  对前期各月销售收入总额变化以折线形式,通过一定数据模型计算,对销售收入总体趋势作以评述,并对下期销售收入情况作出预测,为纳税评估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10)纳税人发票购票量变化分析:

  对各月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数量进行分析,并以折线形式说明各期购票量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11)增值税零申报分析:

  对各月销售收入及应纳税款进行分析,并以折线形式加以说明,对连续零申报超过3个月的情况提出预警,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

  (12)一窗式比对数据分析:

  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环节和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报税和认证环节的数据比对,对核对不符的情况提出预警,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

  (13)四种抵扣凭证申报数据分析

  将海关完税凭证等四种发票及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申报抵扣税款数据与申报实际抵扣税款对比,分析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虚抵进项迹象,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数据取自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

  (14)增值税负担率分析:

  对各年销售收入、入库税款、增值税负担率与同行业各年整体税收负担率对比,并以表格形式说明,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

  (15)增值税申报异常分析:

  对各月销售收入及应纳税款进行分析,并以折线形式加以说明,对出现的负申报情况提出预警,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

  (16)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分析:

  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情况进行分析,对出现的负申报情况提出预警,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数据取自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7)抵扣手工版专用发票分析:

  对增值税纳税申报环节中手工版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情况进行分析监控,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决策信息。(数据取自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附表二比对后的异常信息)

  (18)纳税人信用等级分析:

  通过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薄凭证管理、税款缴纳、税收违法、违章各环节数据分析,经过计算、评分,认定纳税人信用等级,为纳税评估提供正式和辅助决策信息。

  三、评估的实施

  (一)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确立评估对象

  评估综合管理人员在已确定的评估项目基础上,借助“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对个案纳税人通过监控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预测,去伪存真,筛选判别,对有疑点问题的,确定为评估对象,填制《实施纳税评估任务通知书》,转稽核管理部门纳税评估实施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二)案头分析

  评估综合管理人员根据“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评定结果,对个案纳税人的不同评定结果进行案头分析。具体方法是:

  (1)以纳税人本期实际指标与上期实际指标、上期上年实际指标、固定基期的实际指标对比,了解指标的发展变化情况,预计发展变化的趋势。如税负变动分析、销售额变动分析、销售毛利变动幅度分析等。

  (2)以纳税人本期实际指标与同类企业的综合指标进行对比,找出纳税人的直接差异和疑点问题。如税负异常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与收入额配比分析等。

  (3)通过以纳税人申报的相关数据内进行对比,如税控装置电子申报数据与纸质申报数据进行对比等。

  (二)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评估实施人员根据案头分析情况,填制《约谈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指定地点说明疑点问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约谈,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1、对于纳税人税负率异常、防伪税控发票限额分析、发票购票量变化、增值税申报异常的问题,重点约谈、核查以下问题:

  (1)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有季节性变动或政策性因素影响;

  (2)纳税人进、销项税额与历史同期对比,分析是否异常;

  (3)纳税人库存与上期、历史同期对比,分析购、销、存是否异常;

  (4)纳税人当期留抵税额与上期、历史同期对比,有无对企业纳税产生影响。

  (5)对税负率指标异常的企业其理论上应负担的税收额是否合理。

  (6)纳税人产品(商品)价格与上期、同行业对比,分析价格是否异常。

  2、对于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额增减趋势变化、开具大额红字发票以及小规模企业代开发票等方面存在的疑点问题,重点约谈、核查以下问题:

  (1)应税收入类账户是否全部提取销项税额,或者代开业务是否真实;

  (2)账面存货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账表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发出货物未记收入问题;

  (3)各项成本、费用红字什么原因,是否存在价外费用不计应税收入或支付佣金、回扣直接冲减收入的情况;

  (4)是否存在以物易物、以旧换新、无偿赠送他人、对外投资等隐瞒收入的情况,有无成本结转时只转金额不转数量而高转商品成本、隐匿应税收入、非正常损失等问题;

  (5)非商品流通企业的“车间产品”有无直接对外销售、在建工程领用、职工分配福利等不记收入情况。

  (6)边角余料是否全部入账,是否有顶账或未记收入行为;

  (7)是否存在主营产品单位成本增长异常,是否高转成本,成本不实、取得虚开发票等问题。

  3、对纳税人一窗式比对数据分析、四种抵扣凭证申报数据分析以及抵扣手工版专用发票分析后存在疑点问题的,重点约谈、核查以下问题:

  (1)报告期税控装置电子申报数据与纸质光电申报表数据逐项审查,是否存在已开具发票通过人为手段瞒报;

  (2)报告期税控系统认证数据与实际抵扣数额进行审查,是否存在未通过认证的进项发票用于抵扣;

  (3)报告期内取得手工版专用发票情况,是否是已失效发票或伪报税务机关代开17%发票;

  (4)报告期内进口业务、货物运输业务以及购进废旧物资业务是否真实,数量是否相符。

  当事人不能说清理由或评估实施人员认定有不明事项的,评估实施人员可要求当事人提供书面说明报告或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在约谈、核查过程中,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或疑点的详细情况列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四、评估评定与处理

  评估实施人员根据约谈举证、实地核查的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情况,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建议,制作《纳税评估评定结论》转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

  (一)纳税正常。纳税人有正当理由,能提供相应证据说明和消除疑点问题及异常情形的,将《纳税评估分析表》等有关资料归档。

  (二)纳税差异。纳税人经评估人员评估指出、或自查查出的应补缴税款、滞纳金且不构成偷税的问题,填制《申报(缴款)错误更正报告表》,连同《纳税评估分析表》传递给征收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入库税款后归档留存。

  (三)纳税异常。对不接受约谈或经约谈后对疑点问题仍不清楚的,以及对纳税人存在有偷逃骗税、虚开发票嫌疑的,填制《增值税纳税评估移交单》,连同《增值税纳税评估分析表》等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科,由综合业务科确定日常检查案源转稽核管理科实施日常检查。

  评估综合管理人员应当按月将已终结评估的资料分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

  五、评估成果分析

  分局纳税评估综合管理人员对评定评估实施人员评定处理结果,以及税务检查部门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制作《纳税评估综合报告》、《税收征管建议书》。对在评估和结果整理过程中揭示出在区域内整体上存在漏洞,应及时总结、整改。并在每月月末前上报市局征收管理处。

  利用“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突破口,各基层局应加强学习,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总结,逐步拓展和完善纳税评估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市局。纳税评估工作在基层需要信息化的支持和检查部门配合,是全局性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做好工作衔接,通过工作资料的传递、信息交流,成果反馈等方式实现各环节的有机结合,达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效率的目标。

  二OO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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