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公告公告〔2018〕11号
全文有效
2018.11.20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盘锦市地方税务局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财政局关于外埠来我市从事建筑业施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通知 |
2013年9月4日 |
盘地税发[2013]92号 |
2 |
盘锦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018年3月26日 |
盘地税发[2018]31号 |
3 |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8年7月5日 |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