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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全文有效

2019-06-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提升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根据《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等文件要求,增强执法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特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范围

随机抽查对象包括区、市局重点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非重点税源企业以及非企业纳税人。其中,市级重点税源企业,每年抽查面不低于20%,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非重点税源企业,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非企业纳税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纳税人,不列入本次随机抽查范围。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检查范围为:纳税人2017年度至2018年度税收申报、缴纳情况,如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应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19年度。

二、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工作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抽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时,要确保在同等条件下每个纳税人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几率相同,并确保抽查对象产生的随机性,杜绝人为干预。随机抽查对象确定后,通过摇号方式,以检查组为单位,从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

全面动员部署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名录库、非重点税源企业名录库、非企业纳税人名录库,按要求确定各类随机抽查对象。

(二)实施阶段

组织实施随机抽查对象的检查工作。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并列入绩效考核。

(三)总结阶段

对全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并整改落实,于2019年11月底前,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年度总结及随机抽查工作分析报告报送区局(稽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全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强化跨部门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建立税务稽查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对涉及多领域、跨区域案件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疑难复杂案件,要统筹力量,加强各部门间相互配合,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三)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检查实施部门要充分履行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税收检查职责和权限,依法定程序开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滞纳金,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做出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要于法有据、合情合理。对自查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宣传引导。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结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另一方面,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结果要纳入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记录,按规定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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