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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人[2004]114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建制的通知

09-29 沪财人[2004]114号 我要评论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建制的通知

沪财人[2004]114号

全文有效

2004年10月25日

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沪编[2004]1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国税函[2004]1073号),撤销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和上海市财政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五分局建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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