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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04]5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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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4]58号

全文有效

2004年10月21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冯国勤

  副组长:胡延照吉晓辉刘红薇徐建国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弘田春华江小民李蓉李芬华

  李崇新余观宝汪松年沈念东张忠玉

  赵伟星俞北华俞恭庆施兴忠陶校兴

  彭靖谢玲丽谢黎明薛晓峰

  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春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施兴忠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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