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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税浦政[2001]56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浦东新区2000年度私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

09-29 沪税浦政[2001]56号 我要评论

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浦东新区2000年度私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

沪税浦政[2001]56号

全文有效

2001.07.25

各税务分局、稽查大队:

浦东新区2000年度私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顺利完成,为交流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浦东新区私营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水平,按照区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各分局的私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展了考核评比。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汇缴的基本情况

浦东新区到2000年底共有私营企业9731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上年末增加2637户。应参加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户数为7534户,实际参加汇算清缴的户数为7442户,汇缴率达98.78%。经清缴,2000年度盈利企业有5183户,全年应纳所得税1.61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增幅为294%。2000年度亏损企业为1959户,亏损总额为2.31亿元,同比增加0.5亿元,增幅为27.6%。

二、考核评比情况

根据浦税政[2001]2号文《转发市地税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本市私营企业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及本区补充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本考核在各分局自评的基础上,参与区局组织的互评考核。互评考核人员由税政处、各分局税政科长、税政员组成。互评考核小组在听取各分局的汇缴工作汇报后,抽查了10户企业的汇缴报表与汇缴基础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各分局完成汇算清缴工作规定项目的质量,进行评议打分,在二天时间里对四个分局的2000年度私营企业汇算清缴工作进行了考核评议。

三、汇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汇算清缴申报表中“财税部门填列数”填写不全,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2.部分分局未按规定,对企业的计税工资人数进行审核。

3.部分税务所对企业弥补上年度亏损额的,未附报企业亏损审定表。

4.个别企业报表中数据填写混乱,汇缴申报表与年报中同一科目的数据填写不同,审核人员也未认真审核做好相应的调整。

5.审核人员未认真执行私营企业的政策规定,“预提费用”、“应付工资”的余额未作调整,并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个问题在各分局中普遍存在,应引起重视。

6.各分局的工作总结的质量较往年有所提高,但基本情况的分析不全面,收入情况的分析不详细,问题与建议方面反映不深入,没有将基层税务机关在汇缴工作存在的问题作全面反映,个别分局在汇缴汇总表反映的数据不真实。

2000年度私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各分局均有了比较明显的进步。经区局考核小组综合考评,一分局尤为突出,特通报予以表扬。希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强化措施,以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附件:二000年度私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情况汇总表

被考核单位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一分局 95 95

二分局 99 94

三分局 100 94

外高桥分局 95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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