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情况的公示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5.8.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所一〔2008〕145号)的要求,现将浦东新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重新鉴定的应税所得率公示如下(见附件)。
特此公示。
附件列表:
2015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重新鉴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