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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地税函[2006]143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09-29 陕地税函[2006]143号 我要评论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6]143号

全文有效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

  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54号)的安排,省局将组成税收执法检查组对全系统2005年以来的税收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06年9月4日-9月17日

  二、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2005年以来的税收执法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括:

  1、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进行检查,看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文件、违反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问题。

  2、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看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合法充分、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完整;看案卷文书格式是否规范、印章使用是否正确。

  3、是否存在未按国家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征收税款或违反国家税法批准企业减免税、退税、抵税、延期缴纳税、汇总纳税的问题;有无违规不征、少征税款,不计、少计滞纳金的问题;有无违反规定改变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和积压、挪用、截留税款的问题。

  4、有无"转引税款、买税卖税"、擅自提高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扣除标准、违规审批税前列支的问题。

  5、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扩大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问题,重点检查福利企业、废物综合利用和废旧资源回收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6、税务违法案件的检查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适当,对达到法定移送标准的案件是否移送公安机关。

  7、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进行检查,看达到标准的重大税务案件是否全部由审理委员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集体审理,是否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检查经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是否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对不履行决定的当事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二)各单位贯彻落实全省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情况。

  (三)各地清理临时人员执法情况。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内容向检查组提供书面材料。

  三、检查人员

  省局将从执法检查人才库抽调11名(每个市抽调1名)业务骨干参加此次执法检查,请各参加人员于9月4日上午10:00前到省局报到。

  四、检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询问情况。

  (二)对抽象行政行为采取调阅收发文簿、涉税文件、电子文档等进行检查;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抽查,查阅执法卷宗、文书、会议纪要等,必要时进行调查取证。

  (三)其他必要的检查形式。

  五、对执法检查查出问题的处理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局将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九、西安、渭南、商洛和杨凌只检查"检查内容"的(二)、(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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