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咸阳市秦都区国家税务局、原咸阳市秦都区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咸阳市秦都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咸阳市秦都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5年第1号)等1个文件。现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咸阳市秦都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 2015年3月26日 | 咸阳市秦都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5年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