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富县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富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富县国家税务局、原富县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富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富县国税发〔2010〕4号)1份文件,现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富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0年2月4日 |
富县国税发〔2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