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川县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延川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延川县国家税务局、原延川县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延川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延川县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延川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等3份文件。现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延川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精表简政工作的通知 |
2007年9月7日 |
延国税发〔2007〕85号 |
2 |
延川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商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9年7月18日 |
延川国税发〔2009〕32号 |
3 |
延川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延川县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
2015年12月9日 |
延川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