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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税函[2010]121号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检查的通知

09-29 内地税函[2010]121号 我要评论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检查的通知
内地税函[2010]121号
全文有效
2010年9月30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专业管理办公室:
  为切实贯彻市局“一三三”工作思路,推进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工作上新台阶,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印发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开展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管理,2009年度财产损失审批管理,2009年度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审批管理;201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单位
  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
  类别 10月12日 10月13日 10月14日 10月15日
  一组 直属分局 直属分局 隆昌 隆昌
  二组 资中 资中 东兴区 东兴区
  三组 威远 威远 市中区 专业办
  三、组织方式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和市局直属分局各抽2名工作人员,市局统一组成三个工作组开展交叉检查。
  一组:黄奎、闵杰、郝咏霞、何杰、廖永胜,负责检查直属分局、隆昌、专业办;
  二组:唐小峰,刘慧、张尚敏、曾杰、宋刚金,负责检查资中、东兴区;
  三组:罗蛟、张莉、赵朝均、李国军、徐文学,负责检查威远、中区、专业办。
  检查人员于2010年10月11日下午3:00前报到。
  四、检查方式
  一听汇报,各征收单位需向检查组书面汇报检查内容的准备和实施情况;二查阅资料,各单位应将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和审批以及财产损失审批的资料准备完整,规范,台帐和统计表需按规定的式样填制。对实际备案或审批的税收优惠与汇算软件上的金额有差异的需逐一简要说明;三交换意见。
  检查结束后,各小组要形成详细的书面检查报告,10月18日9:00各小组在市局集中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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