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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全文废止《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文件的意见》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全文废止《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文件的意见》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21.4.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规定,现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文件的意见》(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予以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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