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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国税增字[1995]31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冰铜适用税率的批复

09-29 云国税增字[1995]31号 我要评论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冰铜适用税率的批复

云国税增字[1995]31号

全文有效

大理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冰铜适用税率的请示》(大国税流字(1995)第3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金属焙烧矿是将金属矿采选产品焙烧或燃烧,脱去其水份、硫、砷等矿物杂质而提高其金属含量(品位)的金属矿产品,冰铜是硫化铁与硫化铜的合金或硫、铁、铜的一种化合物,属冶炼中间产品,不属于金属焙烧矿,其适用税率为17%。

     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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