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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社联发〔2020〕4号丽江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关于丽江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延期缴纳及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丽江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关于丽江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延期缴纳及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丽人社联发〔2020〕4号

全文有效

2020.2.17

丽江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关于丽江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延期缴纳及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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