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发票误作废
留言时间:2020-05-08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如果客户已上牌交税,这边发票误作废了,应该怎么处理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码及10项加密参数填开的内容要保证打印在相关栏目正中,不得压格或出格。在开票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并在废票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误作废的,具体处理流程需核实当地征管要求,建议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