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政策
留言时间:2020-05-2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项目大配套计征契税问题的批复》皖地税函【2012】306号 文件是否有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皖地税函【2012】306号文件已经废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