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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请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项目大配套计征契税问题的批复》皖地税函【2012】306号 文件是否有效?

契税政策

留言时间:2020-05-2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项目大配套计征契税问题的批复》皖地税函【2012】306号 文件是否有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皖地税函【2012】306号文件已经废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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